2004年12月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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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大股份制赌博团伙被“摘牌”
本报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陈群英 张晓

  他们一般由其中三四个赌头按出资比例入股开设赌场,盈利后按所占股份分成;他们在今年7月至9月间,活跃在杭州转塘、袁浦、周浦、瓶窑等地,俨然形成了四大赌博团伙;他们招募手下从事赌博活动,从中抽头获利达上百万元。今年10月,杭州市西湖区警方一举破获了这起特大赌博案,10多个赌头全部被抓。11月4日,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从快批捕,近日该四大赌博团伙成员将被公诉。
  非法拘禁露出马脚
  9月16日,杭州龙坞派出所接到报警,称有个男子被非法拘禁在龙坞镇葛街庄理发店里。民警立即前往现场,将被拘禁的杨某解救出来,并在店里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俞某、陆某、郑某。原来,杨某是因为借了高利贷无法偿还才被非法拘禁的。警方从俞某等3人口中探询到了他们放高利贷后面隐藏的几个赌博团伙。
  企业化操作的赌博团伙
  9月的一天,袁浦人李某接到“阿祥”的电话后,立即到指定的地点等车。“阿祥”是赌场的老板,每次都是他亲自通知赌徒上车地点,派出驾驶员专车接送,到不同的地点赌博。李某他们玩的是一种“筒子功”,即利用麻将牌中1筒到9筒,每人发2张牌,比大小赌输赢。很快李某就输掉几十万。据李某交代,他们赌博都是用打白条的方式,一旦输了,赌场中放高利贷的人就会伺机放贷,这时输红眼的人就会借钱,1万元一天的利息要500元,他们也毫不犹豫。
  赌头“阿祥”被捕后交代,庄家上庄每1万元抽头500元,盈利1万元也抽500元,赌场一天可抽头1万元以上。他手下的人员都有明确的分工,有接送赌客的驾驶员,有负责到派出所附近放哨的线人,有在赌场内负责收抽头费的小弟,有负责放高利贷的马仔,还提供茶水、盒饭的后勤人员。
  赌头即是赌徒
  据抓获的赌头交代,其实他们本身就是赌徒。因为输了很多钱,就想到自己开设赌场赚钱。他们由2-3个人合伙,按股份抽头。通常情况,一个赌博团伙连开二三十场,每次抽头获利50万至10万元不等。
  经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,像这样抽头数额巨大的赌博团伙在杭州还比较少见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。不日,杭州西湖区检察院将对这10多个赌徒提起公诉。